着力解决“网上鬼店”等现实问题,多措并举,

日期:2025-11-15 浏览:

央视新闻:近年来,我国电子商务蓬勃发展,但“网络商标侵权”问题也日益突出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《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商标侵权案件查处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,将于1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进一步强化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网络,重点解决网络商标侵权案件“网络鬼店”查处难、平台责任不清等现实问题。随着电子商务规模的不断扩大,商标侵权问题正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。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强执法力度。今年前三季度,全国共立案商标侵权等案件2.7万件。查处知识产权案件4.68亿元,移送司法机关涉嫌犯罪案件742件。但在执法过程中,发现“网络鬼店”问题严重。一些违规的网上商店注册了虚假地址,在某些情况下,无法联系到经营者。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张楠表示:“所谓‘网络鬼店’,是指电商平台上的店铺,其张贴的地址和联系方式,包括电话号码,都是假的。执法人员即使前往张贴的地址,也找不到网店的经营者,也无法通过电话联系到他们。有些店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,利用这种方式逃避执法。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,市场监管安部门近日在调查网店售假案件时发现,涉嫌售假的网店中有一半以上是“幽灵网店”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检查专家季晓玲表示:“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执法监察司组织对涉嫌侵犯‘潘东来’商标专用权的平台上14家网店进行调查,发现10家网店未公开营业,其中8家无法查到。网店经营者的‘找不到’现象非常明显,网店经营者难以应对。”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网络侵权案件面临的挑战是“明确电商平台支持查处、查处的责任”针对有人倒卖商标的现象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《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商标侵权案件查处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明确了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的责任和品牌行动。根据征求意见稿,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有初步证据证明侵权的,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张楠表示,对于无法联系到的虚假地址的网店,平台应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侵权行为。其中包括两项基本措施。首先,平台应通知网店提供真实信息,并积极联系市场监管部门接受调查,以便事件调查能够继续进行。其次,他们可能不接受调查,直接关闭商店也没有法律依据。第六条规定,平台必须将该网店标注为“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,经营者地址信息公开”。 “这个标志应该显示在商店的顶部、产品信息的上方。这相当于提醒消费者谨慎购物,因为这家商店可能有问题。”对于涉及多个地区的违法事件。根据情况,意见稿将明确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管辖和调查机制,加强跨区域执法协调配合,形成联合执法机制。强化监管力量,确保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。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市场稽查专家季晓玲表示:“如果电商平台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,构成为侵犯他人商标权提供便利、协助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,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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